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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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发放标准

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确定。

2017年7月1日起:本级和三区发放1088元/月,其他县的失业保险人员领取标准为960.5元/月

办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己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A、终止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C、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3.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特例:在职人员本人申请自谋职业,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后,按照国家或者省、市(州)人民政府的规定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费的,自谋职业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邵阳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办理材料

失业人员办理申领登记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两份;

(2)原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书、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份;

(3)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七张;

(4)填写邵阳市失业保险处开出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两份;

(5)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即独生子女证或计生办未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

(6)指定开户银行的存折或银行卡及其复印件

(7)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登记表。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及档案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

2.失业人员本人《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登记。

办理时限及办理地址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地址:

1.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金石镇商业街104号

电话:0739-4822550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2.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桃洪镇新村路4号

电话:0739-8232527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邵阳各区社保局联系方式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