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春节就要到了,隆回县发布通告,禁止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详见全文。
答:禁燃区域:
禁止在县城禁炮区范围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县城禁炮区范围为:东至桃花坪街道天龙村、南山村;南至桃花坪街道江湾社区,花门街道兴华村、天福村、七里村、铜江村;西至花门街道铜盆江村,三阁司镇资江村;北至花门街道的花门村、合龙村,桃花坪街道的兴旺村、南塘村。
处罚标准:
单位和个人在县城禁炮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除责令其立即停止燃放行为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尚未燃放的烟花爆竹,依法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予以登记保存;经处罚后再次燃放的,采取一放一处罚原则,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