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邵阳市大祥区、双清区、北塔区、经开区范围内的城区居民及在我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租房补贴,详见正文。
一、租赁补贴发放的对象及条件
1、租赁补贴发放的对象:邵阳市大祥区、双清区、北塔区、经开区范围内的城区居民及在我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一年以上社保)。
2、我邵阳市城区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具备的三个条件:
(1)邵阳市城镇户口;
(2)城市低收入家庭;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内(含13平方米),且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
3、在我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须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
(1)提供在我市一年以上社保;
(2)低保户;
(3)在我市城区无房;
(4)、在户籍所在地未享受住房保障;
二、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租赁补贴发放标准以户为单位,按照家庭人口、家庭收入状况等进行确定。家庭人口指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邵阳市城区城镇户口),外来务工人员的家庭成员还需提供在我市务工或就学证明。家庭收入状况以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低保家庭补贴标准:1人户每年补贴1200元,每户每增加1人增加300元,每户最高补贴标准为2100元。
低收入家庭补贴的标准:1人户每年补贴1000元,每户每增加1人增加200元,每户最高补贴标准为1600元。
孤寡老人、烈军属、伤残病人和转退军人按低保家庭标准执行。
三、租赁补贴发放程序
(一)领表登记(4月12日— 4月23日)。
1、年审家庭。凡符合租赁补贴发放条件且之前曾领取过租赁补贴的家庭,到户口所在社区领取或到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局网站(点击进入)下载并填报《邵阳市2021年度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年审表》;
2、新增家庭。凡符合租赁补贴发放条件且之前未曾领取过租赁补贴的家庭,到户口所在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到租赁房屋所在社区)领取或到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局网站下载并填报《邵阳市2021年度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申请人本人所持有效的华融湘江银行卡正面复印件。若因申报人填写家庭信息错误或不全,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3、申请租赁补贴需提交下列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⑴户口簿;
⑵家庭成员身份证;
⑶低保家庭须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需提交保障人信息页和本年度年审页复印件,民政部门还未开始本年度年审的社区需提交上年度年审页复印件,并由社区统一做出说明);低收入家庭须出具经民政部门核定盖章的低收入证明;
⑷结婚证书或离婚证明;
⑸残疾证、军烈属证等其它相关有效证件;
⑹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交在邵务工一年以上社保证明,以及在邵共同生活其他家庭成员务工、就学等相关证明。
以上证件需核实原件,提交复印件。因资料提交不齐全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家庭自行承担(申请家庭的住房状况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提供)。
(二)审核、公示。
由社区、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社区签署初审意见;办事处签署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在户口所在地社区张榜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必须予以清退;区人民政府对审查公示的家庭进行抽查审核。市住建局对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家庭进行抽查复审,并在市住建局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三)发放租赁补贴。
对公示无异议的家庭,市住建局、市财政局根据租赁补贴家庭名单和补贴金额按户发放(2021年度补贴按季审核发放)。
四、有关要求
申报家庭应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并积极配合调查人员核实情况,严禁弄虚作假、瞒报冒领、重复申请。希望广大群众严格监督,积极检举揭发,如发现核实有骗取、重复领取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金的将取消本年度保障资格,5年内不得享受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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