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指南
- (一)缴费方式
1、2021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长沙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营业厅及其银行自助终端、网银缴纳;
2、可在湘税社保APP或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网上、掌上渠道;
3、税务办税服务大厅等相关渠道缴纳。
- (二)缴费基数
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现为5054元/月。2021年新的缴费基数出台时再按新基数执行。
- (三)缴费期限
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自2021年1月1日起可按月、按季或者按年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同时参加并缴纳大病医疗互助。大病医疗互助一般按年缴纳,现为150元/年。
- (四)以前年度费款补缴
(1)补缴。补缴2020年度未缴费月度费款的,可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应当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待医保经办机构完成核定并推送后,缴费人通过税务相关渠道进行缴纳。
(2)趸缴(因缴费年限不足按规定一次性缴纳)。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符合政策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应当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完成核定并推送后,缴费人通过税务部门相关渠道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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