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650元/月。根据邵阳市民政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60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650元/月。
农村低保
根据邵阳市民政、财政、扶贫办、残疾人联合会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城乡特困供养标准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416元/月。
下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救助金,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待遇的基础上,再增加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
1.单亲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或虽成年但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子女。
2.赡养人没有赡养能力的70岁以上的老年人。
3.多胞胎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
4.家庭中正在就读大学、大专(必须是省招办统一录取的)、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校)的学生。
5.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
6.年满60岁的残疾人。
7.因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造成生活困难的居民。
申请条件
1、凡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均可申请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 城镇集体企业中未参加社会保障而又停产多年的离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遵循原则
(一)本人自愿申请;
(二)保障困难家庭基本生活,鼓励劳动自救;
(三)统筹兼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
(四)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其他政策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本市维持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
下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得低于上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年度根据居民收入、物价变动和财政状况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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