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没有单独列出的楼盘、小区、经济适用房、棚改房住户子女按属地管理原则确定就读学校。
2023年武冈一年级招生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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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实验小学(含实验小学竹山校区)、红星小学、思源实验学校、新东中心小学、东方红小学、光明小学、法相岩小学、红光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幸福芙蓉学校10所城区公办小学的招生区域。
城区学校是指武冈一中(湖南师大附属武冈实验中学)、武冈二中、武冈三中、武冈十中、思源实验学校、实验中学、实验小学(含实验小学竹山校区)、红星小学、新东中心小学、东方红小学、光明小学、法相岩小学、红光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幸福芙蓉学校、展辉学校、洞庭学校、富田学校、城东中学、云峰中学、丰育中学、同道中学、五四中学。
拓展部分:
1.入学年龄要求
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
2.生源分类及要求
第一类:户籍类。2023年3月1日前户籍登记在城区的适龄儿童。有城区户籍和合法房产的,学生监护人可自愿选择向户籍地或房产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有城区户籍但无合法房产的,只能向户籍地学校提出申请。
第二类:房产类。户籍不在城区,但父母在城区有合法手续房产,且2023年8月31日前已经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房产类向房产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
第三类: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类。包括:武冈市外户籍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和武冈本市户籍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两类。
武冈市外户籍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按《武冈市外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工作实施方案》(武政办函〔2021〕41号)文件要求执行,即申请就读我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父母至少有一方在我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有稳定工作或经商并有固定住所,且务工人员具有武冈市以外户籍并已经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武冈市城区居住证。
武冈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父母至少有一方2022年9月1日前迄今一直在城区范围内有稳定工作或经商并有固定住所的随迁子女;户籍不在城区且城区无合法房产的在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
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类向租住地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高层次人才引进随迁子女按照《武冈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安排入学。
3.资料准备要求
户籍类:①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结婚证);②儿童预防接种证;③如果选择房产所在地就读的户籍类适龄儿童父母还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如已交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或所购商品房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的业主,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契税缴纳凭证。
房产类:①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结婚证);②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③已交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或所购商品房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的业主,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契税缴纳凭证;④儿童预防接种证。
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类:
武冈市外户籍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①家庭户口簿和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不能体现务工经商人员和随迁子女亲属关系的,还需提供出生证);②父母(至少一方)城区务工资料(包括务工单位营业执照、具体地址、工种、务工时间、《劳动合同》等信息);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区经商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实际经商起始时间、具体地址、房屋租赁合同、经营范围等信息);③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
武冈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①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全家户口簿;②父母(至少一方)城区务工资料(包括务工单位营业执照、具体地址、工种、务工时间、《劳动合同》等信息);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区经商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实际经商起始时间、具体地址、房屋租赁合同、经营范围等信息);③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进城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进城经商人员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凭证;④所租赁房屋房东的合法房产资料(同房产类房产要求)、房屋租赁许可证、租房合同(2022年9月1日前在市住保部门登记备案,且合同和租赁许可在有效期内);⑤2022年9月1日前在社区“一标三实”(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单位、实有房屋)警务系统中登记备案的居住证明(包括街道名称、小区名称、楼房栋号门牌号等);⑥儿童预防接种证。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所有资料(务工经商、房屋租赁备案、一标三实登记、社保等资料)信息必须一致。
户籍不在城区且城区无房产的在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随迁子女:①全家户口簿;②工作证明:父母(至少一方)由工作单位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证明或由县级以上编制部门出具的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证明材料;③所租赁房屋房东的合法房产资料(同房产类房产要求)、房屋租赁许可证、租房合同;④社区“一标三实”(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单位、实有房屋)警务系统中登记备案的居住证明(包括街道名称、小区名称、楼房栋号门牌号等);⑤儿童预防接种证。
4.报名登记
凡是申请就读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的户籍类、房产类、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网上进行报名登记,所登记的信息作为2023年就读城区公办一年级资格认定的依据。
(1)登记时间。所有申请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学位的户籍类、房产类、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类适龄儿童,必须于2023年5月4日—6月3日期间登录武冈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wugang.gov.cn)或武冈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武冈教育)中的“武冈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的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报名入口进行申请。
(2)资料提交时间。所有申请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学位的户籍类、房产类、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类适龄儿童,在“武冈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提交入学申请后,于2023年6月5日—6月14日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申请学校审核。如有弄虚作假,提供的证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取消所填报学校的入学资格。
(3)网上填报要求。在网上报名平台中如实填写《武冈市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入学资格审核登记表》,不需上传相关证件原件照片,每个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生源类别申请。
5.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2023年6月15日—6月30日,户籍类、房产类、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类资格初审,由城区公办学校根据网上预登记信息和收集的证件原件复印资料到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保中心、市市监局、市人社局等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初审。
(2)入户核查。自网上登记开始到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公布期间,由招生学校适时对资格初审合格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类进行入户核查,入户核查分为集中入户核查和随机抽查两种方式。入户核查时要求核对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核实进城务工经商类的情况。
(3)审核要求。资格审核以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和城区公办学校为主体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协助配合,统一审核标准。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各招生学校必须明确每一个招生环节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各职能部门必须明确每一个招生学校资格审核工作负责人和责任人,严格落实“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工作要求。凡资格审核结果认定为不合格的,审核不予通过。
(4)联合督查。市纪委监委和市教育局联合督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其所填报学校的入学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
6.公布审核通过名单
2023年8月15日—8月21日由各招生学校公布审核通过名单。
7.录取办法
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录取以城区各小学为主体,各校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对所有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分类依次录取。录取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25日,录取分为派位录取和调剂录取。
(1)派位录取。派位录取分三个批次。第一批次户籍类,第二批次房产类,第三批次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类。派位录取时,若录至某一批次学校学位已满,则不再录取下一批次;若某一批次学校学位不能满足此批次所有申报者,则该批次实行微机派位录取,该批次未摇中者,参与调剂录取。
(2)调剂录取。在派位录取时未被录取的,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调剂录取申请,各学校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城区公办学校就读,不服从调剂的不予安排城区公办学校学位。